第104屆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進口展區招展事宜通告
現將第104屆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以下簡稱廣交會)進口展區招展事宜通告如下:
一、展期安排
展覽時間:2008年10月15日—19日
二、展區地點
中國廣州市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琶洲展館A區4.2、5.2號展廳(中國廣州市閱江中路380號)。
三、展覽面積
展覽面積1.5萬平方米。
四、參展展品
本屆廣交會進口展區以工業類為主,消費品類為輔;設立機械設備、小型車輛及配件、五金工具、建材及廚衛設備、電子資訊及家電、日用消費品、裝飾品及禮品、食品及農產品、原材料等9個產品區。
五、展位價格
展位按光地和標準展位兩類形式出租,光地展位價格為3000元人民幣/平方米,標準展位(9平方米,含標準展具配置)價格為30000元人民幣。
為支援境外企業參展,進口展區的展位價格按免費和7.5折兩種標準對境外參展商給予優惠,具體為:
(一)對聯合國公佈的最不發達國家(具體名單見附件1)的參展商,給予免收展位費的優惠。
(二)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參展商按定價7.5折優惠,即光地價格為2250元人民幣/平方米,標準展位(9平方米,含標準展具配置)價格為22500元人民幣。
六、參展申請
(一)申請條件
凡符合《參展條款》(詳見附件2)的境外企業,均可申請參展。
(二)申請方式
企業可以直接向中國對外貿易中心(以下簡稱外貿中心)報名參展,也可以通過外貿中心委託的招展代理參展(參展申請表見附件3)。
(三)代理機構標準和安排原則
符合下列條件的機構,可向外貿中心申請作為第104屆廣交會進口展區招展代理:
1、在本地區本行業有經驗、有影響、有信譽以及有一定招展能力的中國大陸地區以外的工商機構或展覽公司。
2、在本行業有經驗、有影響、有信譽以及有一定招展能力的中國大陸地區內的商協會或大型企業。
3、某一地區或某一行業一般不超過一個代理。招展代理一律限於一級代理,不得以任何方式轉包代理。
4、每家代理招展機構負責代理招展的展位規模原則上至少為凈展覽面積500平方米以上。
為避免交叉,外貿中心將根據各代理機構招展的能力,合理劃分各自招展市場和商品範圍。進口展區的委託代理招展期限僅限於第104屆。今後的代理合作,將視本屆代理品質以及廣交會進口展區以後的相關安排情況,在同等代理條件下優先考慮。
(四)參展企業和參展展品要求
1、參展企業必須為根據適用法律在中國大陸以外的國家或地區合法註冊3年以上(含3年)的公司,且須提供公司註冊證書複印件(須加蓋公司印章)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2、參展展品須屬於《第104屆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參展展品目錄(進口展區)》範圍。
3、參展展品須在中國大陸以外地區生產,且須提供原產地證明複印件。
4、參展企業在籌展時間進館布展前,必須向組展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出示所有展品的海關清單或ATA單證冊等原件,並提交相關複印件後,方能進館布展。
(五)招展時間
招展代理機構申請的截止時間為2008年7月15日;外貿中心收到申請後,於2008年7月18日前確定第104屆廣交會進口展區招展代理,並與其簽訂《招展代理協議》。
參展報名申請的截止時間為2008年8月22日;外貿中心收到申請後,於2008年8月29日前發出展位確認書。
(六)聯繫方式
直接向外貿中心報名參展的企業(除聯合國公佈的最不發達國家企業)以及有意向成為進口展區招展代理的中國大陸地區以外的展覽公司,請聯繫:中國對外貿易廣州展覽公司,胡嘉星先生,電話:0086-20-26081808,傳真:0086-20-86680925-31,郵箱:cief@fairwindow.com.cn。
直接向外貿中心報名參展的聯合國公佈的最不發達國家企業或有意向成為進口展區招展代理的中國大陸地區以外的工商機構,請聯繫:外貿中心外聯處,趙建青先生,電話:0086-20-26080909/26080912,傳真:0086-20-83335880,郵箱:ciefexhibit@cantonfair.org.cn。
有意向成為進口展區招展代理的中國大陸地區內的商協會或大型企業,請聯繫:外貿中心交易會工作處,林思群先生,電話:0086-20-26080822,傳真:0086-20-86681600,郵箱:imagent@cantonfair.org.cn。
附件:1.聯合國公佈的最不發達國家名單 簡體版PDF下載 繁體版PDF下載
2.參展條款 簡體版PDF下載 繁體版PDF下載
參展條款2(適用於聯合國公佈的最不發達國家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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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參展申請表 簡體版PDF下載 繁體版PDF下載
參展申請表2(適用於聯合國公佈的最不發達國家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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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對外貿易中心
二○○八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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