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章 運輸、倉儲、搬運服務及相關規定
第一節 運輸、倉儲、搬運服務
一、運輸、倉儲
(一)參展企業發往廣交會的展樣品,由組團單位或參展企業在當地組織起運。
(二)通過鐵路、民航和郵局發往廣交會的展樣品,如需廣交會代收,嘜頭須寫明:“廣交會展樣品(第一期或第二期)”,收件地址請詳細寫明:
1、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廣州市海珠區閱江中路380號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展樣品倉收,代轉×××交易團,××展廳,展位號××,×××公司代表。
2、流花路展館:廣州市流花路117號廣交會展樣品倉收代轉×××交易團,展位號××,×××公司代表。
請勿以個人姓名為收件人。發貨方請詳細寫明×××市×××路××號、×××公司和發貨人姓名及聯繫電話。發貨後請將提貨憑證傳真給展會服務部倉儲科,傳真號:流花路展館020-26080459,86663635;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020-89131209參展商到達廣交會後憑提貨憑證原件到樣品倉提貨。
(三)參展商委託廣交會代收的展樣品,由外貿中心展會服務部代辦接收提貨,運輸到展館展樣品倉臨時倉儲,並代墊提貨、運輸、倉儲等費用。
(四)參展單位進場布展時,憑提貨憑證自行到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在5號館負一層展樣品提貨處和流花路展館L13號館展樣品倉提取展樣品。提貨前要先繳清展會服務部代墊的提貨、運輸、倉儲費用。
(五)參展商委託廣交會代收的展樣品,在本屆廣交會結束後一個月仍未辦理提貨手續或續存手續的;或參展商在上屆閉幕時寄存到本屆的展樣品,在本屆廣交會結束後一個月仍未辦理提貨手續或續存手續的,廣交會均視為無主貨物處理。
(六)展會服務部可向參展單位提供展樣品從展樣品倉到展位的搬運服務,收費標准詳見附件4.7
《展品運輸、寄存收費標準》。
有關業務查詢請電:展會服務部倉儲科流花路展館020-26081563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020-89131208,89129566傳真:流花路展館020-86663635,26080459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 020-89131209,郵編:流花路展館510014。
二、展樣品現場搬運
(一)廣交會統一組織展樣品搬運隊為參展企業服務,本屆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分為A、B兩個展區,大會指定兩支專業運輸隊伍,每支專業運輸隊伍專門負責一個展區(除設於A區的進口展區外)的展樣品統一搬運服務(含有償搬運服務及“事前統一收費,現場免費搬運”服務);流花路展館則由大會指定一支專業運輸隊伍現場展樣品統一有償服務。展樣品搬運須統一使用廣交會組織的搬運工人(憑搬運計費單或搬運作業單進出展館)。
(二)非廣交會指定的搬運人員不得參與有償搬運。
(三)廣交會委託展會服務部負責展樣品搬運的現場管理。展會服務部對違規搬運有監督權、處罰權。
(四)參展單位如發現廣交會搬運工人有違反規定的,可向廣交會現場服務指揮辦公室投訴,投訴電話為:流花路展館020-26086666,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020-89131205。
三、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展樣品現場搬運服務參展商須知
本屆廣交會,大會採用“事前統一收費,現場統一搬運”的方式組織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展樣品現場免費搬運服務,為保障各參展商利益,要求各參展商必須詳細閱讀下列須知,負責提前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一)服務範圍與形式
展樣品搬運服務範圍指已打包完好的展樣品(不含特裝材料與展示道具),在展商攤位與其停靠在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的運輸車輛之間的現場搬運服務,包括卸、裝服務。其中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A區一期:車輛與工程機械(8.0戶外展區)、大型機械與設備(6.1展區),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B區一期化工與礦產洽談廳部分(10.1部分展區);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A區二期:鐵石製品(6.0戶外展區)等四個展區因其展品特殊性及各類展具未列入統一搬運範圍內,繼續實行現場收費作業(收費標準見附件4.7
)。展商可通過提前預約或直接到現場搬運服務點聯繫的方式尋求服務。
(二)服務設點、時間與聯絡方式
大會在展館各展廳門口及停車場處均設有服務點,服務時間見本指南第一章《時間安排》中的籌、撤展部分。展商如需諮詢或提前預約,或於其他時段尋求服務的,請撥電話020-89131208聯繫。提前預約可按附件5.1
的表單形式,通過電子郵件cck-fwb@cantonfair.org.cn或傳真至020-89131209與我方聯繫。
(三)服務責任
1、從搬運人員實質搬運開始,服務責任生效,展商簽名確認搬運義務完成後,當次服務責任終止,因搬運人員原因導致展樣品損壞、丟失的,由承運商負責按價賠償。
2、如展商違反大會規定,如展樣品含有危險物品,並引起事故的,由展商承擔相關責任。
3、展商對於服務工作不滿意的,可撥打電話020-89129561投訴,投訴時請報展商名稱與聯繫方式。展商與承運商對於服務責任有爭議的,由大會展樣品現場搬運監督組協調解決。
4、一般情況下不含搬運服務責任結束後的二次搬運。
(四)注意事項
1、 展商尋求服務前應做好下列準備工作:
(1)對展樣品作必要的包裝與保護,易燃、易碎、防潮、防壓、防倒裝等樣品其包裝外表須有相應的指示標識。
(2)包裝外表貼有第103屆廣交會專用標簽(“嘜頭”),標簽樣式見附件5.2
。
(3)事先填好《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展樣品現場搬運服務委託單》(附件5.1
)。
(4)為提高搬運效率,運載展樣品的車輛應提前辦理進館車證,進場時盡可能停靠於攤位所屬展廳附近停車場。
2、搬運過程展商須派人監督搬運過程及看管好展樣品,私人物品及小件展品建議自行攜帶。
3、當籌、撤展高峰期搬運隊伍在調度緊張時,承運商將優先安排提前預約的搬運服務,其次按展商現場申報次序及現場作業條件安排搬運作業。
4、A區二層展廳及B區二、三層展廳展商的運輸車輛如無法駛上二、三層布展通道時,須由承運商統一轉運,轉運期間須派人配合與監管展樣品。
5、對於確需進行二次搬運的,要求重新填報《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展樣品現場搬運服務委託單》,並到搬運服務點辦理手續。
(五)關於集團(團隊)運輸服務
交易團或集團公司統一組織運輸且需由承運商現場搬運的,要求一期於4月5日前、二期於4月19日前提前預約,聯繫電話:020-89131208、89129795。
(六)關於包裝物寄存服務
1、展商如需寄存展樣品包裝物可到現場搬運服務點辦理手續,費用收取標準見附件4.7
。
2、展商寄存的包裝物按大會統一規定的時間直接由“統一搬運”服務承運商直接派發至各展區展商展位,大會將不再單獨設立包裝物現場發放點。
第二節 展樣品搬運服務管理規定
為維護廣交會展樣品搬運秩序,營造規範、有序的搬運作業環境,結合廣交會展館的需要,特製定本規定。
一、廣交會展樣品搬運服務由廣交會現場服務指揮部統一指揮和管理。廣交會現場服務指揮部有權對違規搬運或轉借證件為違規搬運提供便利的行為進行糾正和處分。
二、廣交會統一組織展樣品搬運隊為組團單位或參展企業提供從卸貨地點到攤位的整車預約裝卸服務或零散展樣品搬運服務,搬運人員所持證件正面印有“大會搬運”字樣。
三、各組團單位或參展企業的工作人員可自行搬運本單位的展品及設備,大會禁止利用籌、撤展證進館為其他單位提供有償搬運的行為,一經現場發現或被舉報後查實,由廣交會保衛部門沒收證件並逐出展館。
四、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在籌、撤展期間,只允許廣交會統一組織的展樣品搬運隊伍在各展廳內搬運。為保護珠江散步道及四層飄臺地面設施,在該地方只允許使用配備橡膠輪胎的手推車。
五、不得使用手扶電梯運載展樣品,損壞手扶電梯或其他設施的,必須承擔修復的所有費用。
六、參展單位如發現廣交會統一組織的展樣品搬運隊或搬運工有違反規定的,可向廣交會現場服務指揮部投訴。投訴電話:流花路展館020-26086666,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020-89131205。
第三節 籌撤展運輸車輛管理規定
一、參展單位自運展樣品的運輸車輛進入流花路展館大院和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憑廣交會發放的有效車證;
(二)在車證規定的時間段內;
(三)有參展商帶車。
二、裝卸貨時限要求:
(一)運輸車輛進院後須服從廣交會車管部門的調度。運輸車輛裝卸貨不得超過2小時[30日晚撤展車輛不得超過3小時,1.75噸以下(含1.75噸),12座以下(含12座)的客貨車輛限定在1小時內駛離],(上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二層展廳的運輸車輛裝卸貨限1小時內),司機不準離車。
(二)由於集裝箱體積大,移動慢,在館內停放,將會嚴重影響撤換展工作,因此廣交會不受理集裝箱在大院內吊卸及存放業務,集裝箱車輛進入流花路展館大院和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籌、撤展區域以2小時為限[30日晚撤展車輛以3小時為限,1.75噸以下(含1.75噸),12座以下(含12座)的客貨車輛限定在1小時內駛離],裝卸貨後應立即駛離。
(三)第一期所有撤展車輛須在21日13時前駛離展館,(6.1機械及設備展區大型機電儀展廳撤展車輛延至21日22時駛離),違者將交由交警部門處理。
三、裝卸貨地點:
(一)籌撤展運輸車輛須服從交通人員指揮,按指定位置停放及裝卸貨。
(二)兩期籌、撤展期間,當流花路展館大院和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籌撤展區內車位停滿時,流花路展館參展單位的運輸車輛應暫停在人民北路非機動車道靠邊排隊等候,由流花路展館5號門進院裝卸貨;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參展單位的運輸車輛應暫停在大客車停車區等候,聽從交通人員指揮進展區裝卸貨。
四、兩期籌撤展期間運輸車輛行駛路線:
(一)流花路展館
1、2號門進,經南廣場、西馬路、北馬路至東馬路方向行駛,車輛卸完貨後,可根據停放位置、並按單向迴圈行駛原則,選擇位於西馬路的3號門出口、位於東馬路的6號門和1號門出口駛出廣交會大院。
2、5號門進,經北馬路、東馬路、南廣場至西馬路方向行駛,車輛裝卸完貨後,可根據停放位置、並按單向迴圈行駛原則,選擇位於東馬路的6號門和1號門出口、位於西馬路的3號門出口駛出廣交會大院。
3、2號門和5號門只準車輛進入,不準車輛駛出。詳見《流花路展館籌、撤展期間院內行車線路圖》(附件5.4
)
(二)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
1、由新港東路經展場西路進入各裝卸區。
2、由濱江東路經展場西路進入各裝卸區。
3、進入各裝卸區的運輸車輛,可根據停放位置選擇展場中路、展場西路,由新港東路或濱江東路駛離展區。
4、展場中路不準貨車南往北駛,詳見《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車輛行駛路線及停放示意圖》。(附件5.5
)
五、車輛通行和停放限制:
(一)流花路展館
1、籌撤展期間,載客車輛一律不準在廣交會流花路展館大院內停放。
2、換展期間(4月20日18:00至24日20:00)所有交易團、商會的小車不得在廣交會流花路展館大院內停放。
(二)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
1、籌、撤展期間,載客車輛一律不準在展館區域馬路停放。
2、籌、撤展期間,超過10米長的車輛不得直接駛上二層展廳,須到大客車停車場過車再駛入。
3、籌、撤展(換展)期間駛上二層展區車輛每批限制在40輛以下,一小時內駛離展館。
4、開館期間所有車輛不準駛上二層展區。
六、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車輛行駛管理規定細則
(一)籌、撤展期間客、貨運車輛
1、車證的查驗放行
(1)所有籌、撤展貨運車輛憑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統一核發的籌、撤展車證並按車證上所註明的時間在場內裝卸貨物。
(2)籌、撤展期間,交易團、商會以及中心各單位公務用車均憑流花路展館內停證或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停車證查驗放行,持流花路展館通行證的車輛只準通行,不準停放。
2、車輛的行駛路線、停放位置安排以及相關要求
(1)貨運車輛
由新港東路調頭(往西行駛)右轉進入展品所在展館指定貨車停放區域(展館南面),依次為1、2、3、4、5、6、7、8、9、10、11、12、13號館,車輛裝卸貨後,可根據停放位置,從展場中路、新港東路駛離展館。
相關要求:
●運輸車輛進入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須服從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調度。
●運輸車輛應根據展品所在館號,選擇指定的貨車停車位置停放,司機不得離車。
●運輸車輛不得停放在展廳各出入口、通道以及非展館指定的貨車停放區域裝卸貨。
●籌、撤展車輛(含集裝箱車輛)2小時內[30日晚撤展車輛3小時內, 1.75噸以下(含1.75噸),12座以下(含12座)的客貨車輛限定在1小時內]裝卸完貨物即駛離展場,不得超越規定時間在場內停放。
●運送展樣品的車輛一律不許進入展館(機械及設備展區除外),只可停在展館南面的大貨車停車區裝卸貨,由參展商自行或委託展館搬運人員運進或運出展廳。
(2)載客小車
由新港東路左轉(往北行駛)進入中央車站下客,由濱江東路左轉經會展西路進入展館地下車庫指定區域停放(以3號館下方區域為主,位置不夠時可擴展到2、4號館下方區域)。
相關要求:
●凡進入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地下停車場停放的小車均由展館西面唯一入口經過車底防爆安檢後進入,駕駛員須持有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有效憑證。
●禁止車輛在地下停車場過夜停放。
以上詳見附件5.5
《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車輛行駛路線及停放示意圖》。
(二)展覽期間車輛
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展覽期間即4月15-20日,4月25-30日各類車輛須憑有效證件,按規定路線進出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具體如下:
1、車證發放管理
(1)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設停車證,此證僅供車輛進出及停放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之用。
(2)持流花路展館內停證的小型車輛可在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進出與停放,但持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車證的車輛不得進入流花路展館。
2、車證的查驗放行
(1)交易團、商會/協會及有關單位免檢公務用車憑流花路展館內停證免檢放行;持內停證但無免檢標誌的車輛經檢查後放行。交易團接送巴士及酒店接送巴士憑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停車證放行。
(2)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穿梭巴士可憑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核發的停車證或流花路展館內停證放行。
3、車輛行駛路線
(1)交易團巴士
由新港東路調頭(往西行駛),經會展西路、濱江東路(往東)、右轉進入草坪大客車停車場(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西北角)下客後,駛離車場。每天17:00後駛回車場上客後經展場西路、新港東路駛離會場。
(2)酒店接待巴士
酒店接待車由新港東路進入展場中路車站下客,下客後即駛離,經濱江東路、會展東路或會展西路駛離會場,下午經新港東路進入會展西路、閱江路、展場西路、展場南路貨車停車區車位上客,從展場中路、新港東路離場。
(3)穿梭巴士
廣交會在流花路展館和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分別設置穿梭巴士停靠點,流花路展館、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巴士對開。從流花路發車的巴士由新港東路、會展西路、展場西路、展場南路專用車位上下客,按規定時間發車,經展場中路、新港東路返回流花路展館。
(4)計程車
新港東路左轉(往北行)駛往展場中路計程車站臨時停靠,上落客後駛離會場。
相關要求:
●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計程車站僅供的士臨時停靠上下客之用,上下客後應立即駛離,不得在此停留等客。
以上詳見附件5.5
《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車輛行駛路線及停放示意圖》。
(三)停車收費標準
1、持流花路展館內停證的小車在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停放,不另收費。
2、持流花路展館通行證的小車在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不準停放,只準通行。
3、持流花路展館外停、臨停車證的交易團接送巴士不準在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停放。
4、外貿中心內部公務車免費停放。
5、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流花路展館穿梭巴士免費停放。
6、在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停放的車輛,按物價局批准標準收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