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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第103屆廣交會證件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特裝布展資質單位:

  根據第103屆廣交會安全穩定工作會議精神,現將有關辦證管理辦法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所有證件(包括施工單位的籌展證、撤展證、留展證等)辦理必須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二、對於確不能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的施工人員,由特裝布展資質單位擔保、審核人員資料並出具介紹信

  程式如下:
  (一)特裝布展資質單位出具擔保函,法人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
  擔保函中應列明:
  “我公司保證以上施工人員無犯罪記錄、無現行政治、刑事、經濟等違法問題。”
  列明施工人員總數、每個人姓名、身份證號。
  (二)由推薦貴單位參加特裝布展資質認證的交易團在擔保函上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三)將擔保函交審圖組負責人,確認貴單位屬於獲得“第103屆廣交會特裝布展資質”的施工單位。
  (四)將“擔保函”連同有關辦證資料一併交證件中心辦理人員進館證件。

  鑒於第103屆廣交會治安及反恐形勢嚴峻,請各特裝布展單位務必充分認識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提高警惕、未雨綢繆,做好充分的準備。

  各單位法人代表為特裝布展安全保衛工作第一責任人,務請嚴格遵守大會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對施工人員的管理、監督,加強對特裝展位消防安全、結構安全、用電安全、施工安全的全程監控,確保特裝布展安保工作萬無一失。

  要支援、配合保衛人員工作,服從大會的檢查和處理。凡出現違規行為的,將按合同規定扣罰安全保證金,如對大會造成損失的,將進一步追究布展施工單位的賠償責任。

  專此通知

中國對外貿易中心
二○○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