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103届广交会新增保证性品牌类展位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交易团、联合交易团各分团:
现就第103届广交会新增保证性品牌类展位(以下简称品牌展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排对象
第103届广交会新增品牌展位1500个(具体展位类别详见附件1,没有新增品牌展位的展区不接受申请),优先安排给新申请企业。
第102届广交会已有品牌展位在第103届保持不变。企业如希望在原有展区增加品牌展位的,可提出申请。
二、安排办法
第103届广交会新增品牌展位仍按现行品牌管理办法进行申报与评审。品牌展位评分标准详见《广交会品牌展位申请指南》(附件2)。
三、申请程序与要求
原第102届广交会品牌展位企业希望增加展位的,按附件3格式填报;新申请企业按附件4格式填报。
鉴于时间紧迫,请各交易团、联合交易团各分团将推荐的品牌企业名单于1月25日(此为到达日,以当日邮戳为准)前报部外贸司,同时将该名单(连同企业有关评审资料,汇总表书面及电子版)送外贸中心,过期不予受理;外贸中心于2月4日前将部外贸司确定的新增品牌展位安排方案通知相关交易团、联合交易团分团,并抄送相关商会。
第103届广交会品牌展位数量安排确定后,将进行相关粘连展位的申报工作,品牌展位安排有关工作时间表详见附件6。
外贸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流花路117号中国对外贸易中心15号馆314房 交易会工作处 规划科
邮编:510014
联系人:陈智新,联系电话:020-26080486
有关品牌展位申请内容也可在广交会网站(http://www. cantonfair.org.cn)上查询,各交易团可通知企业自行下载相关文件与表格。
专此通知。
附件:1.第103届广交会新增保证性品牌类展位类别
3.第103届广交会新增保证性品牌类展位申请表(申报增加品牌展位适用)
4.第103届广交会新增保证性品牌类展位需求申报表(新申请企业适用)
5.第103届广交会新增保证性品牌类展位企业申请汇总表(交易团适用)
二○○八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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